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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环保局建办公大楼时擅自扩大规模,投资超标2636.28万元。近日,郑州市政府对市环保局通报批评,并责令其限期整改。(3月9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 2600万元是什么概念?有人估算了一下,可资助65000个贫困生上学,可保障7000多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,还相当于8000多个贫困地区农民一年的收入。 如此浪费纳税人的钱财,已经违反相关法规,本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罚。奇怪的是,“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”之后,违规的有关负责人毫发未损,班照上,官照当,坐在豪华办公大楼里,过得个逍遥自在。 本来,像郑州市环保局大楼这样的政府投资项目,在立项、计划、实施、资金和审计监督等方面,国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。不可思议的是,郑州市环保局可以轻而易举地擅自扩大建设规模,把生米做成熟饭后,被通报批评一下,然后了事。我们不禁要问:其中是不是藏着不可告人的腐败?监督和管理为何失控?有关部门是不知情呢,还是视而不见? 诸如郑州市环保局这样“花国家钱不心疼”、致使财政资金被“合法”浪费的现象,并不罕见。比如,一些地方热衷上马政绩工程,国家的钱被大笔花掉,却没有给群众带来多少实惠;因事先缺乏科学规划,一些公共设施花费大量资金后,因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求,不得不拆除重建……因缺乏有效的事前防控机制,事后监管又不到位,而处理起来又如蜻蜓点水,出现郑州市环保局盖楼超标2636.28万元也就不足为奇了。 2600多万巨额国有财产就在一个通报批评中一笔勾销了,这样的处理难以服众和平民愤,更让人担忧的是,它还很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———反正只是通报批评,你今天盖楼超标2600万,我明天建广场就超标4000万、5000万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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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峡都市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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